公司名稱:常熟市國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
聯系人:劉正星
電 話:0512-52171236
0512-52153390
傳 真:0515-52153390
地 址:江蘇省常熟市黃河路12號B幢1106室(總公司)
江蘇省常熟市東南開發區薇尼詩花園西區12號(辦事處)
郵 編:215500
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養犬熱逐年升溫,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養犬,寵物犬、觀賞犬、大型犬、烈性犬等犬只隨處可見。犬類在給主人帶來生活樂趣的同時,也帶來了擾民、傷人、環境污染等諸多問題。
為此,公安機關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養犬管理專項整治行動,進一步貫徹落實《xx市養犬管理條例》,引導市民依法、規范、文明養犬,并著重查處無證養犬、犬只擾民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等違法養犬行為。
著力解決四類突出治安問題
一:犬只超期未辦證的問題;
二: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飼養大型犬、烈性犬的問題;
三:犬只散養、犬只擾民的問題;
四:遛犬不束犬鏈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的問題。
養狗狗,首要前提是得有證
養犬需提供的相關材料
一、個人養犬
1、養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
2、養犬人戶口簿或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
3、養犬地的房產證及公房、租賃房產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
4、與養犬所在地社區居委會(村民委員會)簽訂的養犬責任書
5、犬只經過免疫,取得合法、有效免疫證明材料、六寸側面全身照
6、公安機關須要審核的其它材料
二、單位養犬
1、單位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
2、養犬責任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
3、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
4、養犬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
5、單位養犬場地平面圖及犬籠、犬舍示意圖
6、與養犬所在地社區居委會(村民委員會)簽訂的養犬責任書
7、犬只經過免疫,取得合法、有效免疫證明材料、六寸彩色犬只側身正臉全身照
8、公安機關需要審核的其它材料
某市違規養犬的處罰
未辦犬證的,由公安部門責令限期補辦手續,并可以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;逾期不補辦的,沒收其犬只。
未依法對犬只實施強制免疫的,由畜牧獸醫部門依照動物防疫法律、法規的規定處罰。
在禁養區養犬,或者在重點管理區飼養烈性犬、大型犬的,由公安部門沒收犬只,并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。
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公安部門予以警告,并可以對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沒收其犬只,吊銷養犬登記證、收回犬牌:
(一)在禁止遛犬時間段或者區域遛犬的;
(二)攜犬進入公共場所的;
(三)攜犬外出不采取相應措施的;
(四)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;
(五)對烈性犬、大型犬不實行栓養、圈養或者外出遛犬的;
養犬污染環境或者攜犬人不立即清除犬只糞便的,由城管部門依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法律、法規的規定處罰。
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律的規定處罰。
養犬人未及時向畜牧獸醫部門報告犬只死亡情況,或者未在其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的,由畜牧獸醫部門依照動物防疫法律、法規的規定處罰。
文明養犬注意事項
(一)不得攜犬進入超市、商場(店)、商業街區、金融經營場所、賓館、飯店、園林、公園、公共綠地、機關、學校、幼兒園、少年兒童活動場所、醫院、圖書館、展覽館、影劇院、體育場館、游樂場、候車室等公共場所;
(二)攜犬外出,應當對犬掛犬牌、束犬鏈,攜帶養犬登記證,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,或者裝入犬袋、犬籠,或者懷抱,并避讓老年人、殘疾人、孕婦和兒童;
(三)不得攜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、人力三輪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。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、人力三輪車時,應當征得司駕人員同意;
(四)攜犬乘坐電梯的,應當避開電梯運行的高峰時間;
(五)單位的烈性犬、大型犬實行栓養或者圈養,不得外出遛犬;
(六)養犬不得污染環境。犬只在戶外排泄的糞便,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;
(七)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。犬吠影響他人時,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;
(八)不得虐待、遺棄犬只;
(九)犬只死亡的,應當及時報告畜牧獸醫部門,并在其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;
規范養犬、文明養犬
共同創建和諧、
安寧的社區家園 !